我市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

31.12.2015  10:28

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工资

  近日,结合我市实际,市人社局、公安局、建委、房管局等9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南昌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履行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职责。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为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通过专项检查,将依法及时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确保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及时移交司法处理,切实维护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与此同时,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协调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赴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督导开展专项检查摸排工作情况。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我市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有关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农民工要依法合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要以伤害自己的身体或影响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来讨要工资。”市劳动监察局局长李宏宇表示 ,目前我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都开通了举报投诉电话,农民工领不到工资可就近及时投诉举报。

  市劳动监察局提醒,从事建筑施工劳务的要与合法的劳务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弄清楚用人单位的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工资待遇等基本情况,千万不要与自然人身份的“包工头”形成雇佣关系。若用人单位在用工30日拒不签订或者故意拖延签订劳动合同,要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同时要妥善保存好自己的相关证件和工作证件,防止日后维权没有证据。(胡运生 记者 庄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