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家庭农场总数超8000家 年收入达27.7亿元

26.06.2016  22:55

小身板”家庭农场迸发强农富民“大能量” 

  全市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总数达8008家,占全省家庭农场总量的一半;家庭农场年收入达27.7亿元,家庭农场劳动力总数达39万人……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过程中,家庭农场这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茁壮成长,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兴力量和助农增收的重要引擎。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短小精悍”、水平先进等优势。为此,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和《南昌市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积极引导、大力扶持家庭农场发展,促进适度规模经营。

  近年来,我市一方面简化审批登记程序,放宽资格认定条件,另一方面建立了1个市级、5个县(区)级、64个乡(镇)级互联互通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实现了服务范围的全覆盖,规范了土地流转,消除了家庭农场主们的后顾之忧。同时,我市积极引导职业农民、种田能手等“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业经营者发展家庭农场,以示范创建推动家庭农场发展上档次上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共认定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450家。

  把家庭农场主们“扶上马”,政府还不忘“送一程”。我市明确各类农业补贴优先用于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时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县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万元(涉农区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0万元)的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家庭农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农产品质量认证和优势品牌培育、市场开拓和仓储设施建设以及人才培训等。

  记者了解到,我市做到农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家庭农场,将家庭农场纳入政策性与商业性相结合的农业保险范围和税收优惠政策范围;遭受自然灾害的家庭农场,可以享受国家的生产抗灾救灾补助和生活救济政策;创新财政支农方式,通过“财政惠农信贷通”、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以及农村金融机构推行的家庭农场授信贷款制度,化解家庭农场融资难题。

  为切实改善家庭农场的生产条件,我市鼓励家庭农场实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治、农村道路建设等项目优先安排在家庭农场实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承担和实施粮油高产创建等农业项目。在技术帮扶方面,我市农业部门面向家庭农场开展全程技术服务,指导家庭农场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实行标准化生产。

  业内人士表示,我市的家庭农场是在全市大力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的背景下蓬勃发展起来的,无论是从经营主体、经营期限和经营规模,还是从生产组织形式和分配方式上看,都具有现代农业的性质和特点。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相比,家庭农场算是“矮个子”。受劳动力、资金、土地等限制,我市家庭农场虽然规模不大,但在全市呈点多面广、遍地开花的发展态势。据了解,我市从事养殖业的家庭农场面积一般在50亩左右,从事种植业的家庭农场面积一般在200亩左右。

  如今,全市的家庭农场既有水稻、蔬菜、生猪、家禽、水产等传统种养业,更有水果、花卉、苗木、茶叶、黄鳝、泥鳅、蟹等特种养殖业等类型,同时还涌现出了一批种养结合、种养与休闲农业相结合的混合型家庭农场。初步统计,混合型家庭农场目前在全市已有近400家,占比5%左右,且呈逐年增长态势。

  虽然规模不大,但“百花齐放”的家庭农场“小身板”却迸发出了强农富民的“大能量”。全市家庭农场不仅发展迅速,而且普遍效益较好,一般年纯收入都在10万元以上。南昌县冈上镇的林良家庭农场,去年就以200亩水面和6000只蛋鸭的适度规模经营,实现了纯收入50万元。统计显示,目前全市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家庭农场有1561家。(魏新林 记者 吴思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