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导游人员将参加集中培训

04.12.2013  10:41

  为认真贯彻《旅游法》,加强导游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导游人员的服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市旅游局近期将开展2013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培训。

  据介绍,凡取得了IC卡导游证且证件在3年有效期内的导游人员均须参加本年度年审培训、考核。本次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基本理论知识;《旅游法》、《关于推进旅游强省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导游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文化修养和知识水平;消防、卫生急救技巧相关内容等。

  市旅游局将建立制作导游人员管理档案,此次导游人员年审培训是2013年度导游人员年审的重要内容,凡无故不参加培训,年审不予通过,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导游证的有效期为3年”,连续三年未参加导游年审培训和考核的导游,导游资格证和导游证自动失效。

  (记者 黄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