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整治“为官不为”动真格

18.07.2015  11:49

227人被问责,21个单位被核减编制

  7月17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自去年9月份我市出台新规以来,截至目前,共查处“为官不为”案件86起,问责227人,党纪政纪处分22人,通报典型案例55起,分别对市公安交管局、安义县教体局、南昌县统计局、新建县血防站、新建县溪霞镇、西湖区城管委、东湖区墩子塘街办、南昌县教体局、安义县鼎湖镇等21个单位核减了编制,其中行政编制6个,事业编制15个。

  据介绍,2014年9月,南昌出台《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为政不廉”行为问责暂行办法》,明确了对干部作风问责的5类38种情形,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执行不力、监管缺位、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纪律松弛和索拿卡要等11种问题进行整治。办法明确规定: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发生打牌娱乐、上网购物、炒股等违规情况的,除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处理外,经本级编委批准核减该单位编制1名;一年内发现上述违规情况2人次及以上的,除按规定核减该单位编制以外,还要依法核减领导职数。

  “公职人员上班有时间上网、炒股、打游戏,说明单位编制有富余,理应清减。”市纪委新闻发言人吴华认为,最具震慑力的办法就是将“为官不为”与单位编制挂钩。

  今年以来,我市持续深化“为官不为”“为政不廉”专项整治,着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上半年,南昌市狠抓“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共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案件3起,处理9人,涉及金额8万余元;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开展明察暗访480余人次,查处问题28起,处理63人,党纪政纪处分34人;针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了基层干部在征地拆迁、民生资金发放、“三资”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在健全制度规定方面,南昌出台了《关于坚决抵制打着领导旗号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的通知》,对全市领导干部提出决不允许打着领导旗号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和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等“五个绝不允许”规定,并相继出台了领导干部出国(境)、市级外宾接待经费管理、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等制度。(熊露 吴运兰 记者 庄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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