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明确指标体系

17.09.2014  11:31

   8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85个三级指标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已经确定,体系把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监督、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培养、组织保障八个方面作为一级指标。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共有8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和85个三级指标。其中,23个二级指标对一级指标(即八个方面的工作)作出原则性规定,85个三级指标是实现这些原则性规定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增强了可操作性。据介绍,通过设计和实施这些指标,不仅能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方向和日常工作的基本标准,而且可以从中确定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抓手,以便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记者 万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