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盲人创业可获财政资金扶持

12.07.2016  15:08

  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为拓宽盲人就业渠道和激发盲人创业就业热情,带动更多盲人走上致富之路,我市出台了《南昌市盲人创新创业的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扶持资金,并纳入年度残保金财政预算。

  据悉,该扶持资金由市、县(区)财政共同负担,其中新区(开发区)盲人按摩机构的扶持资金全部由市级财政负担,县(区)盲人按摩机构的扶持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4:6共同负担。 自2016年5月6日起,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已开办的自愿申请帮扶的民办盲人按摩机构可获财政资金扶持。申请条件为:持有已年检《营业执照》、经营时间一年以上的盲人按摩机构,从业盲人须达到从业人员总数的50%以上(含50%),且从业人员需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盲人医疗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三证之一。

  盲人按摩店可获三年连续扶持资金,但在扶持资金上有所区分。第一年可申报扶持资金为: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下(不低于30平方米),从业盲人3人以下(含3人)的示范店3万元;营业面积在100-300平方米,从业盲人4-6人的旗舰店4万元;从业盲人7-9人的旗舰店5万元;营业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从业盲人10人以上(含10人)的航母店8万元,扶持资金主要用于统一店招、统一标识、统一工作服、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按摩床上用品的改造或建设等。第二年、第三年扶持资金分别为:示范店1万元;从业盲人4-6人的旗舰店2万元,从业盲人7-9人的旗舰店3万元;航母店4万元。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按摩床上用品和工作服等的配发更新。

  符合条件的盲人按摩机构统一店招、统一标识、统一工作服、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按摩床上用品改造或建设后,可在每年3月、9月到机构《营业执照》批准所在地的县(区)残联填写书面申请。南昌市残联、财政局联合入户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对象,将扶持资金纳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由县(市)区残联发放。(王稀珍 姜莉 记者 林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