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简化中小学生转学手续

02.06.2015  10:02

   申请表盖章由4个减少为2个

  昨日,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进一步简化中小学生转学手续,申请表盖章由4个减少为2个。

  据了解,学生转学申请表原设计需要盖转入学校、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四个公章,现简化转学手续,只需转入学校和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转出学校和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不需要盖章。家长将转学申请表盖好上述两个公章后,交给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提交转学申请,接着分别由转入学校领导、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转出学校领导、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在系统中核办,完成转学手续。(记者 万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