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秋季中小学开学收费

22.08.2014  10:59

   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学生体检费也有新变化

  2014年我市秋季中小学开学收费情况有所调整。9月1日起,小学生课后看护费停止收取。此外,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学生体检费相比往年也有新变化。

  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降至10%

  “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据相关人士介绍,根据国家五部委《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2014年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去年是20%)。

  停收小学生课后看护费

  《实施意见》中要求:不得将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自行车看管费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因此,我市从秋季开学开始停止小学生课后看护费和自行车自愿停放保管费。

  水电费、电教实验费叫停

  “水电费、电教实验费两项收费原来都是有文件规定的。”市物价局相关人士介绍说,去年国家组织的教育收费大检查中,对我市收取的这两项收费提出了意见,经物价局和教育局共同研究,从今年秋季开始停止收取这两项费用。

  调整学生体检费

  根据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大中学校学生健康体检项目及费用标准的通知》规定,我市明确了中小学学生体检标准。新标准为:城区新生15元人/次,其他年级10元人/次;农村(县城)新生13元人/次,其他年级8元人/次。原标准为6元人/次。市物价局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的费用由学校在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得向学生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费用,在体检工作开展时统一向学生收取。普通中专参照高中标准执行。民办学校学生参照此标准,在体检时统一向学生收取。

  记者 万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