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颁出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05.01.2016  15:07

   刘建洋出席

  1月4日是元旦后上班第一天,我市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也正式启动。当天上午9:30,在市房管局大楼的不动产登记(转让)发证窗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建洋为市民黄先生颁发了我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刘建洋一行首先详细了解了不动产登记(转让)发证窗口的人员安排、服务指南设置、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办事环节、服务流程等情况,随后对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刘建洋指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当前的一项重点改革任务,我市始终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此项工作。他强调,南昌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推动要始终秉承廉洁高效、统一规范、保障权益、便民便利的服务宗旨,不断优化办事环节,减轻群众负担,以一流队伍创造一流服务,真正把我市不动产登记窗口办成群众满意、放心的示范窗口。

  据介绍,目前我市已经开始办理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但是在2016年1月1日前,市民已经领取的《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等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只要不动产权利不发生变动,市民就无需更换新证书,只有在权利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时,原有的权属证书才会逐渐更换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记者 曲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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