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13.12.2016  11:35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形成纪律审查疾风厉势。萍乡市政协原副主席曹光亮,江钨控股集团原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崔源发,九江市委原常委黄斌,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华,九江县政协原副主席曹达银等一批厅、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始终坚定不移肃清苏荣等人腐败案件的毒害,下大力气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近5年,全省共立案查办厅级干部105件、县处级干部979件、乡科级干部5882件,同比分别增长320%、126.7%、56.1%。

  惩治腐败,还体现在对“四风”问题的查处上。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629起,处理6423人,其中纪律处分2915人。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结合省情实际,我省还相继开展了“红包”“违插”及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等专项行动。仅在“红包”问题上,全省就立案421起、处理496人,其中2名厅级干部、35名县处级干部被免职,并受到纪律处分。

  在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的同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逐步转变过去由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的观念,将纪律审查由法律底线向纪律底线推进,从“盯违法犯罪”转向“盯违纪违规”。各级党组织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警示诫勉,让有问题反映的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讲清楚。据统计,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4328件(次),组织处理2220人。

  为用党章党规党纪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线索处置、立案调查、审理报告中体现出“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省纪委在查办省质监局原局长王詠、南昌市西湖区委原书记周林等案件时,均将瞒报个人重大事项、年龄造假等行为,作为重要违纪事实情节予以认定和处理。

  为形成强大的反腐合力,省反腐败协调小组制定《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省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能,印发《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案件中加强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的实施细则》,加强了与公检法等部门在查办案件中信息资源共享、线索案件互通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并与审计部门建立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协作机制,推进优质、高效地开展纪律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