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清查农村违法违规建房

29.04.2014  10:32

   打击农村违法违规建房 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

  记者从28日召开的全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会上了解到,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住建厅将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违法违规建房专项清查,重点查清全省农村违法违规建设的户数、占用土地面积(含耕地面积)等情况。

  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对统筹城乡发展、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去年12月,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住建厅开展了全省“小产权房”问题专项清查工作;今年2月,两厅又联合开展了全省农村违规建房调研。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2012年、2013年,全省农村违规建房总户数分别为4198户、4329户和5141户,违法用地面积分别为1296.969亩(其中耕地391.4023亩)、1274.205亩(其中耕地526.2485亩)和1552.2293亩(其中耕地603.3305亩)。农民违规建房的总户数、占地面积及占用耕地面积,都呈上升趋势。而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显示,1997-2009年,全省乡村实际居住人口减少了约600万人,但村庄建设用地却从650.29万亩增加到841.51万亩,增加了191.21万亩。村庄建设用地不降反升,说明农村建房用地粗放。

  根据全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会部署,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住建厅将利用5月和6月这两个月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违法违规建房专项清查,重点查清全省农村违法违规建设的户数、占用土地面积(含耕地面积)等情况。凡是2008年1月1日以来未经批准的农民建房用地,都属于此次清查的对象。据悉,我省将加大对农村违法违规建房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杜绝发生新的农村违法违规建房。对农村抢建住房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

  与此同时,我省将通过强化规划计划引导,严控村镇建设用地总量,除危房改造外,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民住宅建设集中兴建农民住宅小区,防止在城市建设中形成新的“城中村”,避免“二次拆迁”;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通过撤村并组、边缘山村农民迁移或者根据区域资源特点,以产业集聚、特色文化、资源开发等带动人口聚集,形成新农村村落社区,保障合法合理的农民建房用地需求。据悉,我省将进一步实施村庄整治,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力度,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对“一户多宅”和空置住宅,要制定经济等激励措施,鼓励农民腾退多余宅基地,推动农村宅基地有序退出。(记者 吴思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