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单独两孩生育证办理程序

01.03.2014  10:27

女方为外省户籍的,可在男方户籍所在地领取“申请表

  为方便单独两孩夫妇更加清楚、便捷地申请二胎生育证,近日,省卫计委发布单独两孩夫妇办理《再生一胎生育证》程序。

  据卫计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欲申请的市民,需先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或居委会领取《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如果女方为外省户籍的,可在男方户籍所在地领取《申请表》。申请人在如实填写表格并张贴照片后,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地村或居委会),核实并张榜公示,公示无举报意见之后加盖公章。

  此后,需要出具独生子女证明材料。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由其父母各自单位(没有单位的由村或居委会和乡镇或街道计生办两级)出具独生子女证明材料;独生子女父母户籍为外省或父母离异的,证明材料办理与上述相同。如独生子女父母死亡的,则证明材料需由原单位或其生前户籍地出具。将材料(见右详细列表)提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或居委会审核(女方为外省户籍的,提交至男方户籍所在地)。

  当村或居委会核实以上材料后,经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审核,报女方户籍所在地(女方为外省户籍的,报男方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人口计生委,县(市、区)级人口计生委于20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理完毕,发放《再生育一胎生育证》。(记者 陈诗蕾 实习生 沈凡)

  提交材料

  ①《申请表》,含单位(没有单位的含村或居委会)的意见和公章;

  ②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女方一寸照片2张;

  ④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父母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独生子女证明材料;

  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办理或遗失的可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