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02.11.2016  21:40

  近日,省长刘奇同志对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作出批示:“冬春季节是火灾高发期,要切实落实责任,依法加强监管,扎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冬春防火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常怀戒惧之心,常思责任之重,常想事故之害,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开展本行业系统消防专项治理,加快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特别是针对学校、医院、福利机构、文物古建筑和易燃易爆场所要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各地要按照“3+1”的要求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集中整改消除一批火灾隐患,在全省层面开展电气火灾、物流仓储、建筑消防设施3项专项整治,在市县层面,针对薄弱区域和场所开展1项以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同时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消防服务开展宣传教育,着力抓好“119”系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为保障全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