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11.11.2016 17:34
本文来源: 建设厅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确定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方案》确定,将在大力发展住房租赁企业、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规范住房租赁行为、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服务、完善公租房保障制度、落实公共服务政策、落实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提供金融支持、完善供地方式等10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方案》强调,要建设房地产租赁信息服务和监管平台。市、县应当于2017年底前完成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和监管系统建设,系统建设资金纳入本级地方财政预算。要落实工作责任。各市、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租赁市场管理负总责,要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体制,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等基层组织作用,推行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要加强行业监管。房管部门负责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和相关协调工作,完善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公安部门要加强出租住房治安管理和住房租赁当事人居住登记,督促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其他管理单位排查安全隐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利用出租住房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省政府要求,2016年12月底前,各地应出台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办法。省住建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
本文来源: 建设厅
11.11.2016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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