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展“跳蚤市场”

06.06.2016  08:26

鼓励二手商开网店

  记者从政府部门获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内贸流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已经出台。我省提出,到2020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5%左右,力争突破1万亿元,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万亿元,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0%以上;内贸流通业限额以上企业达到6000家以上,打造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餐饮等服务业千亿产业。

   南昌打造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

  我省提出,规划和建设大流通网络,深入推进流通节点城市和商贸功能区建设,将南昌打造成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和全国重要的商贸物流中心,九江建设成长江经济带重要的商贸中心和物流枢纽,赣州建设成面向湘粤闽、连接沿海与中西部地区的区域商贸物流中心,上饶建设成融入长三角和对接海西、具有较强集散和辐射能力的区域商贸物流中心,将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宜春、吉安、抚州建成省级流通节点城市。

   培育50个物流产业集群

  我省提出,扩大物流产业规模培育50个物流产业集群,重点打造20个物流示范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扩大九江港、南昌港吞吐量,将九江水运口岸物流产业集群打造成为江西省出海主通道。大力发展快递物流、智慧物流,推广快件箱智能投递设施,规划建设一批物流配送中心和快件分拨中心。

  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在南昌、九江、赣州、宜春、抚州等地建设区域性冷链物流配送中心。

   引导商品交易市场“退城进郊

  改造提升商品交易市场, 推进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引导部分商品交易市场“退城进郊”。城区商品交易市场异地搬迁改造,原国有建设用地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用于建设商品批发市场。引导交易市场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和对外贸易。

  我省提出, 开展LED照明等节能产品专项推广活动,加大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汽车推广扶持力度,促进绿色节能消费。加快“光网江西”“无线江西”建设,推动宽带提速降费。

   建设南昌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按照昌九电商核心区、赣东北电商企业重点承接地、赣西和赣中南地区特色电商聚集区“一核三区”电商产业布局,建设全省电商产业聚集区。建设南昌、赣州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一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培育20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和100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鼓励有色金属、有机硅、农产品、旅游等行业领域建设垂直电商平台、大宗商品电商平台。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立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服务网络,推动邮政、快递企业完善农村地区电商物流服务网络。

   鼓励发展旧货电子商务

  我省提出,重构旧货流通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支持旧货流通企业完善城乡网点布局,统筹规划发展城乡“跳蚤市场”,分级设立交易市场、配送中心、回收网点和再加工基地,探索建立旧货流通信用凭证支付制度。研究建立旧货流通示范基地,鼓励发展旧货电子商务。出台便利二手车流通和消费的政策措施。支持加快淘汰黄标车,促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体系建设。

  探索“互联网+回收”新模式,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

   打造家政服务电商平台

  我省提出,转型发展居民生活服务业,打造赣菜品牌,实施线上推广赣菜,搭建赣菜原材料直供平台。积极开展市场化养老试点,探索社区医养结合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推进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建设一批特色商业街,扶持老字号传承发展。打造家政服务电商平台,建立居民服务业标准。

  打造便民生活社区服务圈, 整合社区公用设施和社会资源,统筹建设社区家庭综合服务体系。支持建设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鼓励内贸流通企业到城镇社区设立中小超市、便利店、标准化肉菜店、餐饮店等便民生活服务网点,支持社区标准化菜市场、便民平价生鲜直销店(点)、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的商业网点等设施建设。

   建立南昌肉菜流通追溯体系

  我省提出,优先建立南昌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和全省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

  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建设流通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接“江西省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纳入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及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依法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推动建立健全覆盖线上网络和线下实体店消费信用评价机制。(记者 吴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