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4.05.2016  10:39
  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江西省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全省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省住建厅组织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编制了《江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该标准已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技术评审和审查,批准为江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36-029-2016,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原《江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编号DB36/J001-2010/T)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