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现高考替考事件

07.06.2015  20:59

全省32万多名考生今天参加高考,中午,网上有消息称,“江西高考出现替考。”下午,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召开通气会,回应高考替考事件调查最新进展。截止记者发稿时,南昌、鹰潭各抓获一名替考人员,均来自湖北。请听江西台记者的报道:
6月7号上午11点左右,网上出现“南方都市报记者卧底替考组织,在南昌参加高考”的报道后,正在“省考试指挥中心”进行现场巡查的江西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向教育部和省领导进行汇报,并迅速做出部署,要求南昌市教育考试院联合警方立即展开调查核实。省教育考试院副书记曹正龙通报:
【录音:此时距考试结束已不到20多分钟,南昌市教育考试院迅速与警方采取行动,在语文考试结束前将南昌十中考点的涉事考生李某某进行了控制。经初步调查,李某某承认了替考行为。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
教育部、公安部对此事高度重视,认为我省反应迅速,行动果断,并指示要全面展开调查,将案情尽快调查清楚,消除隐患。
【录音: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已经紧急通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以及各考点,进一步做好考试安全排查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有序。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向社会通报所掌握调查进展情况。】
另据报道,教育部高度重视我省发生的替考事件,已责成江西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迅速调查核实情况,并请公安部指导有关地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教育部表示,高考公平公正关系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对于破坏考试秩序、组织替考作弊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一律取消本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并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相关处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参与作弊的在校大学生,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部强调,对于考试管理不力以及违规违纪等行为,将一律严肃问责,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