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早稻最低收购价收购

29.07.2016  14:32

  从中储粮江西分公司获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我省从7月28日起启动2016年早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根据预案规定,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标准品的到库价。早稻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33元,比去年降低2元。以2016年生产的国标三等早稻为标准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50公斤2元掌握。早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具体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执行,即: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75%~77%(含75%,不含77%),整精米率44%~47%(含44%,不含47%)。

  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全省确定了第一批委托收储库点379个并向社会公布,涉及76个县(市、区),有效仓容202万吨。其中中储粮江西分公司系统收储库点44个、有效仓容75万吨。据悉,根据收购需要,我省还将分批增设委托收储库点,确保不出现“卖粮难”。

  为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地,防范执行政策风险,全省分两批建设政策性粮食收购“一卡通”系统870个,目前已安装到位825个。早稻收购期间,所有委托收储库点、租仓库点的收购粮款均由承贷直属库、辖区粮食局、购销公司联审联签后通过  “一卡通”系统,直接支付给售粮人,从流程上杜绝资金截流及“打白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