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

26.12.2013  09:48

村前“最后一公里”问题将被解决

  记者从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我省制订《自然村(25户以上)通水泥路建设规划(2013-2020年)》,全面启动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根据规划,到2016年,将率先完成38个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县自然村(25户以上)通水泥路建设任务;到2020年底,全省自然村(25户以上)基本建成水泥路。

   优先苏区特困县,率先通畅自然村

  据了解,我省虽已实现了100%乡镇和行政村通水泥(油)路,但全省自然村通畅率低,尤其是38个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经济发展仍然滞后,农村交通基础设施薄弱,民生问题仍然突出,贫困落后面貌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为此,我省率先出台了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规划,并优先安排38个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县和特困片区县25户以上自然村通村水泥路建设。根据规划,到2016年底,我省率先完成38个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县自然村(25户以上)通水泥路建设任务。2020年底前,力争建成6.87万公里自然村进村外接公路,使全省8万多个25户以上人口自然村近1500万老百姓走上水泥路。

   多方筹措渠道资金,千方百计降低成本

  据测算,到2020年底,我省25户以上人口行政村通自然村水泥路建设规模6.87万公里,建设总投资164亿元。

  那么,建设资金从哪里来?据介绍,我省将多方筹措渠道资金,自然村(25户以上)通水泥路建设资金筹措实行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省市扶持、群众“一事一议”投工投劳相结合,补助资金来源于省、市、县各级财政,并鼓励社会捐资、企业或个人赞助支持通自然村建设。具体补助标准为省级补助8万元/公里,设区市、县(市、区)各补助2万元/公里,村内道路按照人均200元给予省级补助。

   鼓励群众参与 实行“七公开

  为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任务,我省鼓励群众参与建设、管理,加强建设资金使用监督,强化工程质量监管。

  在自身加强资金监管的基础上,鼓励群众参与,实行“七公开”,即:年度建设计划公开、建设资金补助政策公开、招标过程公开、施工过程管理公开、质量监督公开、建设资金使用公开、竣(交)工验收公开,将公开作为必须履行的职责、必须执行的程序。

  同时,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出台《江西省通自然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强化市、县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加强建设过程监督和质量监管,促进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健康发展。(张永康 毛涛 记者 张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