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地出台公积金新政

30.04.2015  19:13

江西广播网4月30日讯:
江西台记者万芳报道:今年全省一季度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45.55亿元,同比增长65.52 %。全省多地出台公积金新政,支持职工住房消费。
萍乡市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原最低30%降低到20%;贷款期限由原25年提高到30年;贷款条件由原连续缴存足额缴存12个月修改为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
九江市4月份起,加大住房公积金个贷发放力度,当月就有明显的资金释放效果,力争在6月完成个贷率达到70%以上的目标任务;
赣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中心城区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县(市、区)由30万提高到了50万元,缩短了公积金缴存时限条件,由一年降到6个月,首次申请贷款的首付款比例降为20%,对使用过一次贷款但已结清,再次购房申请贷款的,首付款也由50%降为30%。并且与近400个楼盘建立合作关系。
宜春市放宽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取消缴存职工贷款户口所在地限制,推行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允许先取后贷、放宽非贷款职工新购房支取、放宽已贷款职工支取、允许租房支取等内容。
新余市3月底进一步放宽了房租、直系亲属公积金提取条件,购房可取可贷,减少提取留存金额,灵活职工公积金偿还贷款,推出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等。
鹰潭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方缴存职工由45万元提高为60万元,单方缴存职工由35万元提高为40万元。开通异地职工在鹰购房贷款政策。外地公积金缴存职工返乡在鹰潭地区购买住房的只要提供外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就可在鹰潭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
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速度也明显提高。如,江西洪都监狱377户职工从去年底申请公积金贷款,到今年一季度就全部发放完毕,一季度住房公积金个贷发放4.99亿元,同比增长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