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善防洪减灾综合体系

20.09.2016  17:02

  近日,省政府印发《江西省防汛能力提升工程总体方案(2016—2018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用3年时间,总投资约104亿元,实施八大工程,进一步完善防洪减灾综合体系。

  今年,长江九江段、鄱阳湖发生本世纪以来最大洪水,我省遭受严重洪涝灾害,亟待开展灾后水利建设,进一步提高防汛抗洪能力。根据《方案》,从今年至2018年,我省实施“两千、两万、两治理、两提升”八大工程,通过万亩圩堤应急除险工程、千亩圩堤应急整治工程、千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万座重点山塘整治工程、水毁修复治理工程、农村涝区应急治理工程、水利设施管理能力提升工程、防汛抗洪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圩堤防洪标准,基本消除病险水库、山塘的安全隐患;完成2016年重点水毁工程修复治理,增强农村重点地区排涝应急能力;水利工程管理和防汛应急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管理水平和能力显著提升。

  为保证防汛能力提升工程的顺利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定期调度、重点督查、通报约谈等制度,建立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要加大财政性资金的投入,鼓励地方利用财政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和抵押补充贷款等,先行实施防汛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要通过PPP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灾后水利建设,鼓励广大群众投工投劳、捐资出力,参与水利建设管理。对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统一规划和建设标准的前提下,鼓励由具备条件的村级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组织实施。要加快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逐一落实工程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