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省级博士后工作站

23.08.2014  10:13

  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在全省建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省级博士后工作站),被批准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将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同等享受建站资助等待遇,并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项目与经费支持。

  据了解,被批准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将纳入我省博士后工作管理体系,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同等享受建站资助等待遇;基地单位与流动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人员,将比照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的同等人员对待,执行和享受国家、省有关博士后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部门(单位)还可根据自身实际,为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提供项目和经费支持。记者 蒋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