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

23.12.2013  10:30

我省给可移动文物上“户口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已经展开。通过普查,全面掌握我省现存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保存状况、保管权属和使用管理等情况,建立可移动文物信息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首次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

  据了解,我国已经开展了三次全国性的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而可移动文物普查还是第一次。

  可移动文物是中华民族历史文化和民族精神的实物见证。可移动文物普查旨在全面掌握我国文物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建设文化遗产强国的国家工程。

  江西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丰富。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有利于准确掌握和科学评价我省文物资源情况和价值,建立文物登录备案机制,健全文物保护体系,加大保护力度、范围。同时,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文物资源整合利用,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有效发挥文物在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中的积极作用。

  我省将建立、完善可移动文物档案和可移动文物名录。普查不改变文物权属现状。

   查清国有单位“藏宝

  据了解,本次普查的范围是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各类国有单位法人所收藏保管的可移动文物,包括普查前已经认定和在普查中新认定的国有可移动文物。

  普查的文物包括:1949年(含)以前,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历史上各时代重要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此外,由博物馆、纪念馆收藏登记的1949年后的藏品;列入国家文物局公布的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范围的作品;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也在普查内容中。

   普查标准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从2013年开始,2016年结束。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

  我省的普查分为工作启动、普查实施和验收汇总三个阶段。其中,2013年11月至2015年12月为普查实施阶段,以县域为基础,开展文物普查认定和信息数据登录。普查数据资料采取采集、建档、报送、审核、登录同步开展的方式。

  2016年1月至12月为验收汇总阶段,主要是进行普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发布普查成果。

  凡在我省境内收藏保管有可移动文物的国有单位,都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如实、准确地填报普查信息。参与普查的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有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等行为的,或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和数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普查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普查中登记的可移动文物受《文物保护法》的保护,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做出有损文物安全的行为。(首席记者 吴跃强 实习生 徐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