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强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17.06.2016  11:40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建设系统认真贯彻实施《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筑节能及绿色发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各设区市陆续颁布了一批促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制度。将绿色建筑作为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示范区考核的重要指标。二是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省执行50%的建筑节能标准。三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不断扩大,“十二五”期间全省21个项目列为全国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总装机容量达30.7兆瓦,创建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镇共11个。四是公共建筑节能稳步推进,成立了江西省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南昌大学等5所院校节能型示范校园均已全部通过验收,共有420栋建筑实施了实时监控。五是建筑科技和智慧城市取得较大进展,推广应用建筑领域新技术、新产品141项。

  至目前,全省共有11个市(县、区)列入国家智慧城市创建试点。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质标准比例达100%,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比例达98.5%,全省111项工程取得绿色评价标识,建筑面积达到目1408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