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增提速,我省批发和零售业发展步入新阶段

06.07.2015  10:22
 

 

——全省第三次经济普查批发和零售业发展研究报告

 

  当前,我国传统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已难以为继,依靠创新驱动和内需支撑,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已成为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批发和零售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社会化大生产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对经济运行速度、质量和效益的引导性作用日渐突出。综合分析我省第三次经济普查批发和零售业发展现状,研究其规模结构、综合效益以及发展趋势,对加快我省商贸流通领域改革,促进全省经济结构转型,实现“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目标有着积极意义。

 

  一、批发和零售业发展基本状况

 

  2009-2013年,在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升,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国家刺激消费政策驱动以及居民消费结构和习惯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积极影响下,我省批发和零售业量增提速,发展步入新阶段。

 

  (一)批发和零售业总量规模迅速扩张

 

  1、消费品零售市场发展稳健,以每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增速不断增长

 

  消费品零售市场是批发和零售业发挥效应最为集中的领域,三经普调查年份中(2009-2013),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翻了一番。2013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4576.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6%,高于全国平均增速0.5个百分点,比二经普的2008年增长113.7%,翻了一番。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810.6亿元,农村消费品零售额765.5亿元,分别增长232.4%、42.6%,占全省消费品零售额比重为83.3%、16.7%。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为3989.2亿元,增长111.3%,占全省消费品零售额比重为87.2%。据统计,2009-2013年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6.4%,高于全国年均增长水平0.7个百分点。

 

  2、行业增加值稳步上升,贡献不断增强

 

  根据三经普调查测算,2013年批发和零售业全行业增加值稳步增长,达到1035.0亿元,比2008年增长122.5%,年均增长17.3%,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由2008年的19.7%提高到20.3%。其中批发业增加值为619.3亿元,增长150.3%;零售业增加值为415.7亿元,增长90.8%;分别占当年第三产业增加值的12.1%和8.1%。全省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稳步上升,对第三产业的贡献不断增强。

 

  3、批发和零售企业数量快速增长,营业收入不断提高

 

  据三经普调查统计,至2013年底,全省批发和零售法人企业总数达44458个,比2008年末增长182.0%,其中批发业27397个,占61.6%;零售业17601个,占38.4%,分别比2008年增长244.1%、125.5%。批发和零售业营业收入为5884.9亿元,比2008年增加3669亿元,增长165.6%,其中:批发业营业收入为4184.6亿元,增长165.8%,零售业营业收入为1700.3亿元,增长165.1%。

 

  4、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倍增,提供就业岗位不断增加

 

  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商业综合体为代表的新兴商业发展模式快速崛起,商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加速。2013年,批发和零售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为502.3亿元,是2008年的5.6倍;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也由2008年的1.9%上升到3.9%。批发和零售业的快速发展为吸纳劳动力就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做出积极贡献。2013年底,批发和零售业社会就业人数439.7万人,比2008年增加89.4万人,增长25.5%,年均增长4.7%。其中: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从业人数76.9万人,比2008年增长162.4%,增长尤为突出。个体经营户依然是批发和零售业解决市场就业的主力军,2013年,批发和零售业个体从业人数为202.3万人,比2008年增加89.4万人,增长79.2%。

 

  5、交易市场发展提质,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不断做大做强

 

  我省商品交易市场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了门类齐全,特色鲜明的商品市场体系,大型商品交易市场的个数和成交额不断增长。2013年,全省共有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95个,实现成交额1683.5亿元,比2008年分别增长8.0%和86.4%。其中:年成交额超10亿元的商品交易市场37个,占全省亿元商品交易市场数量的38.9%,实现的成交额达1504.7亿元,占全省亿元商品交易市场成交总额的89.4%,规模效益显著。突破百亿元的商品交易市场有南昌市洪城大市场、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和江西省洪城汽配城,2013年分别实现成交额278.4亿元、157.7亿元和126.6亿元,成为我省商品交易市场的龙头市场。从市场分类看,全省共有亿元专业商品交易市场60个,占全省亿元商品交易市场数量的63.2%;实现成交额893.3亿元,占全省亿元商品交易市场成交总额的53.1%。其中:市场数量最多的是农产品市场,共有18个;其次是家具、五金及装饰材料市场,共有12个;第三的是生产资料市场,共有8个。从全年的成交额来看,农产品市场排第一位,共实现成交额303.1亿元;其次是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市场,实现成交额163.3亿元;第三是生产资料市场,实现成交额155.8亿元。

 

  (二)行业集中度明显提升

 

  1、市场份额进一步向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集中

 

  2013年底,全省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数为1633个,比2008年增加818个,增长100.4%;年末从业人数157551人,增长44.7%;实现商品销售额3399.6亿元,增长153.6%,占整个批发和零售业销售额比重为57.8%,比2008年提高24.5个百分点。其中批发业法人企业数为483个,比2008年增长37.2%;年末从业人数为55168人,增长12.4%,销售额为2175.9亿元,比2008年增长128.8%,占整个批发行业销售额的比重为52.0%;零售业法人企业数为1150个,比2008年增长148.3%;年末从业人数为102383人,增长71.2%,销售额为1223.8亿元,比2008年增长214.2%,占整个零售行业销售额的比重为72.0%。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发展迅速,市场份额进一步增加。

 

  2、国有企业改制加快,企业数量和销售向非国有企业集中

 

  在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制的进程中,我省大批原国合批发和零售企业通过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股份制改革,中外合资等多种举措改变原国有企业的体制和经营方式,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从所有制结构分析,2013年,限额以上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为85个,比2008年减少98个,实现销售额562.6亿元,比2008年增长65.5%,占整个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销售额的比重由2008年的40.4%下降到16.5%。同期私营企业销售额增长3.6倍,股份有限公司增长6.2倍,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增长7.2倍,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11.7倍,外商企业增长3倍,占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销售额的比重分别为15.9%、18.7%、45.0%、1.3%和2.1%。

 

  (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迅猛

 

  1、连锁经营销售放大

 

  近年来,我省流通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商业企业连锁化经营发展在中央及地方推进内贸流通体制改革政策的指导下,显现出蓬勃生机。到2013年底,全省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连锁企业及产业活动单位81家,实现销售额1124.8亿元,占全省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销售额的33.1%,与2008年相比,连锁企业数增加了7家,销售额增长了1.8倍;零售额实现713.1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2008年的10.8%提高到了15.6%,拉动当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2个百分点,贡献率达15.8%。

 

  2、电子商务发展迅猛

 

  近年来,电子商务以“三高”(高人力资本含量、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价值)、“三新”(新技术、新业态、新方式)的优势,将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为传统商贸流通业有形市场发展提供了必要而有益的补充。2013年,全省互联网用宽带用户数达到410.1万户,比2010年增加156.7万户;快递业务量9752万件,是2010年的3.1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电子商务企业53个,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230.1亿元,是2008年的8.1倍。在当前国家大力倡导互联网经济时期,批发和零售业电子商务将继续保持迅猛发展势头快速发展。

 

  (四)行业经营效益及资产规模显著提升

 

  1、限额以上企业盈利水平进一步提高

 

  2013年,全省1633家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中有1198家企业盈利,实现利润总额123.7亿元,比2008年增长64.4%。其中:批发业实现利润总额90.3亿元,占73.0%;零售业实现利润总额33.4亿元,占27.0%。批发行业中,烟草制品批发业、石油及制品批发业和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业实现利润总额位居前三位,分别占限额以上批发业利润总额的51.8%、13.2%和7.3%。零售行业中,汽车零售业、图书报刊零售业、百货零售业利润总额排前三,分别占限额以上零售业利润总额的33.4%、12.0%和10.4%。

 

  2、限额以上企业创税能力进一步增强

 

  2013年,全省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实现税收98.3亿元,比2008年增长142.7%,其中增值税实现66.3亿元,增长160.0%;批发业实现税收64.9亿元,增长131.0%,占限上批发和零售业税收总额的66.0%,零售业实现税收33.4亿元,增长169.4%,占34.0%。批发行业实现税收居前三位的是烟草制品批发业、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业和石油及制品批发业,分别占限额以上批发业税收总额的50.7%、13.6%和9.7%。零售行业实现税收居前三位的是汽车零售业、百货零售业及超级市场零售业,分别占限额以上零售业税收总额的44.9%、11.4%和7.8%。

 

  3、资产规模进一步扩张

 

  201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50.8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283.0%。其中,批发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63.2亿元,零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87.6亿元,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288.0%和271.7%。

 

  二、批发和零售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一)良好的政策环境将推动批发和零售业的发展

 

  消费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受到重视,扩大消费是当前及今后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随着国家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系列政策的实施,将推动服务业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而作为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批发和零售业上接生产、下连消费,直接影响和带动经济总量的增长与产业结构优化,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高低。在当前积极的政策环境下必将推动我省批发和零售业的发展。

 

  (二)逐步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批发和零售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我省一直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制定并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2014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83.9万人,比上年末增长3.9%;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579.2万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县(市、区)96个,实现农村人口全覆盖。居民收入和保障水平的切实提高,对于提升消费信心、增加持久消费具有积极作用。

 

  (三)城镇化推进有利于批发和零售业的进一步发展

 

  近年来,我省的城镇化发展速度加快,但还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沿海省份比较,差距更大,从全省人均GDP水平看,目前我省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发展潜力很大。随着更多的人口和经济社会活动从农村转向城市,我省城镇化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就能新增城镇人口50万人左右,按目前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水平差距计算,每年全省就可以新增消费支出达45-50亿元。消费规模的扩张将进一步推动我省批发和零售业的快速发展。

 

  (四)现代信息技术为批发和零售业带来新格局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完善,有力地促进了批发和零售业的进步与创新,推动批发和零售业由传统经营模式向新型经营方式转变,为我省批发和零售业的发展带来新格局。未来3年,我省将打造昌九电子商务核心区、赣东北电子商务企业重点承接地、赣西和赣中南地区特色电商集聚区,引导形成全省“一核三区”电商产业空间布局,培育一批特色明显、产业链完善、服务体系健全的电商产业集聚区,创建三至五个国家级电商示范基地。

 

  三、制约批发和零售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一)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

 

  就全国层面看,国内经济正处在经济增速投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政策刺激消化期,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与全国一样,江西经济也面临下行压力,增速逐年回落,由2008年的12.6%回落到2014年的9.7%。受此影响,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也由2008年的23.7%回落到2014年的12.7%。因此,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必将影响到全省批发和零售业的快速增长。

 

  (二)网点布局不合理

 

  近几年,随着我省城镇化进程的逐步加快,批发和零售业的网点也处于快速发展过程中。但由于缺乏统一的网点规划,造成区域间的发展极不平衡。一方面,在中心城市大型的商业网点发展快速,经营类别雷同,存在重复建设,分流了购买力,导致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引起经营效益下滑,甚至出现招商不足、店铺闲置的现象。另一方面,农村的商业网点建设滞后,基础设施不配套,新型的零售业态发展缓慢且结构不合理,综合运行成本偏高,导致农村居民的大部分购买力流向城市。

 

  (三)企业经营规模小,竞争力弱

 

  作为中部欠发达的省份,江西省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虽然快速增长,但与中部和全国其他省份相比仍显落后。据第三次经济普查资料显示,2013年,我省共有批发和零售贸易法人单位44458个,其中限额以下的批发和零售企业42825个,占全省批发和零售贸易法人单位的96.3%,实现营业收入2878.9亿元,占全省批发和零售贸易法人单位的47.5%。而资产总计不足100万元的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18486个,占全省批发和零售贸易法人单位的41.6%。我省在商贸流通领域中具有规模效应、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型龙头企业数量很少,在全国百强零售业企业中,无一家进入,2013年,我省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法人企业零售额只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34.4%,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由此可见,我省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规模小、集中度低、竞争力弱,不能发挥流通领域现代化进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四)成本压力增大,效益提升难

 

  随着市场物价的不断上升,房租、人工和各种费用也不断推高,批发和零售贸易业的经营成本压力日趋增大。2013年,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的平均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支出为1041.8万元,比上年增加20.8万元,其中,批发业增加3.7万元,零售业增加57万元。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低,行业之间的激烈竞争,使企业的获利难度加大,效益下降导致单位成本增加较快,2013年,全省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的平均主营业务成本为16734.5万元,比上年增加916万元,其中,批发业增加3339.4万元,零售业增加633.6万元。在全部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中有309家企业亏损,亏损面为18.9%。其中批发企业亏损面为16.1%,零售企业亏损面为20.1%。

 

  (五)消费环境有待改善

 

  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对消费市场监管和整治的力度,商品市场秩序有所改善。但少部分批发和零售企业不规范的市场竞争行为时有发生,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广告、虚假打折、售后服务差等问题层出不穷。特别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如今人们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更注重吃得好、吃得健康,但接连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剧了居民对食品消费安全的担忧,直接影响了城乡居民人们的消费需求。

 

  四、对策和建议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针对当前我省批发和零售业网点布局不尽合理等问题,应强化商业布局体系规划,面对大城市市场竞争空间日益狭小,要充分发挥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经营成本低、竞争阻力小和市场潜力大的优势,从城乡一体化的角度考虑流通资源的配置,突出抓好农村现代商业网点建设,逐步形成中心城市与城乡结合部、城市与农村一体化的流通网络,改造和升级农村的集贸市场和供销店,使全省农村连锁零售业态得到发展提升。在城市,要严格控制商业建筑面积总量,有效调控商业规划增量速度,尤其是限制超大型和大型商业网点的过度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商业,重点发展贴近和方便居民生活的便利店、折扣店和中小型综合超市,满足居民消费便利化要求。

 

  (二)推动规模化发展

 

  批发和零售业的发展取决于流通方式的现代化与创新,依赖于流通组织单位的规模发展,并购重组是批发和零售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因此,要积极鼓励大型批发和零售贸易企业,通过股权置换、资产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并通过上市融资、资金补助、市场准入和税费减免支持等手段,实现低成本扩张和跨地区发展。尽快培育一批拥有自有服务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批发和零售企业集团,充分发挥大企业在调控市场和带动省产品销售等方面的骨干作用。

 

  (三)加强对新兴经营业态的培育和扶持

 

  大力支持连锁经营的发展,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打造连锁经营所需的良好外部环境,在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实行总部统一核算、避免重复检查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推进连锁经营有序、健康、快速发展。重点培育和扶植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公司和集团,鼓励有条件的连锁企业,通过兼并、资产重组、合资参股和特许加盟等方式,扩大现有连锁企业规模,实现规模效益,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在发展实体商业的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批发和零售企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依托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的快速发展,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我省要紧紧抓住电子商务促内需的机遇,夯实电子商务发展所需的物质基础和软硬件基础,打造适合的政策环境和经济环境,推进电子商务与地区经济水平协调发展。

 

  (四)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信心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消费者的信心,相关部门要持之以恒地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将社会信息化和诚信榜进行有效对接,进一步促进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意识。在继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的同时,继续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力度,深入持久地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等违法活动,从严整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为广大消费都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