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抓好夏季食品安全工作

02.08.2016  18:33

  我省多地普降暴雨之后又持续高温,微生物易于生长繁殖,食物容易腐败变质。同时,极端高温天气也给洪水受灾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带来隐患。7月29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抓好夏季食品安全和进一步加强洪水受灾地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从3个方面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大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和小食杂店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经营者严把食品进货关,严格按照食品经营条件销售、储存食品,及时清理包装破损、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严把餐饮单位加工制作关,监督餐饮单位做到成品与半成品和原料分开、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做好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加工制作凉菜、生食海(水)产品、现榨果汁、水果拼盘、卤肉卤菜等高风险食品时,严格控制加工环境、工具容器和餐用具清洁;强化对农贸市场、超市的蔬菜瓜果的农残检测,加大对蔬菜瓜果农残的快检频次,鼓励指导有条件的大型农贸市场建立快检实验室。

  针对集体聚餐情况,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单位持证经营、食品原料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情况,强化对“升学宴”“谢师宴”承办单位的监督检查,严禁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超能力接待和超负荷运转等行为,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及农村流动加工队伍的培训指导,严禁其加工制作冷荤凉菜、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消毒不彻底的餐饮具,确保集体聚餐安全。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受灾群众集中救助安置点、临时供餐点、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加强监督检查,对食品原料采购、加工、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环节严格把关,及时排查风险隐患,防止发生食源性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事件。对受灾地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加强监督管理,严禁销售使用洪水浸泡污染的食品、药品或食品原料、半成品,指导并监督企业对问题食品药品进行销毁。加强对捐赠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杜绝“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和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流入受灾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