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广上海等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

12.08.2015  12:40
  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目录制度,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服务模式;2016年年底前,建立环境违法法人“黑名单”制度,严格环境保护执法;2017年年底前,建立全省市场监管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8月1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出台《江西省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将全面推广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通过74条具体改革措施,推动全省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实现发展升级、绿色崛起。

  《方案》提出的74条具体改革措施主要内容包括: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投资管理领域改革、推进贸易管理领域改革、推进金融领域改革、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建立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完善专业监管制度10个方面。

   行政审批将实行“一口受理”模式

  我省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在2015年年底前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目录制度,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服务模式,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同时,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企业设立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提高市场准入效率,并推行线上线下结合和流程优化,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和部分事务网上办理,优化企业设立流程,降低企业设立成本,促进行政公开透明。

   创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管理平台

  在贸易管理领域,我省将推动海关监管制度创新和检验检疫制度创新,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海关、检验检疫等贸易监管部门逐步纳入“单一窗口”管理平台,推进通关便利化和贸易便利化。同时,加强电子口岸建设,推动实现海关、检验检疫等口岸监管部门信息共享。我省还将创新检验检疫制度,推广全球维修产业检验检疫监管、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出入境生物材料制品风险管理等措施。

   推进金融管理领域改革

  金融领域改革方面,我省将积极推动个人其他经常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推广银行办理大宗商品衍生品柜台交易涉及的结售汇业务,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银行办理,落实统一内外资企业外债政策,建立健全外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与此同时,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商业贷款等各类境外融资业务、构建跨境个人投资者保护制度,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探索在国家级开发区内设立多币种的产业投资基金,研究设立多币种的土地信托基金等。

   明年底建成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省将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相关制度和标准体系,健全公民、组织信用记录,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共享机制,完善跨部门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加大信用信息的应用和推广。

  2015年年底前,开通“信用江西”网站,面向社会提供公共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功能。2016年年底前,建成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各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对接和互联互通。与此同时,制定联合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管理办法,各部门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及配套制度,通过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建立跨部门、跨地区信用信息互认共享机制,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用奖惩联动,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建立环境违法法人“黑名单”制度

  我省将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建设全省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实现各管理部门监管信息的归集应用和全面共享,推动跨部门联合监管。通过信息公开、协同服务等方式,形成服务企业和社会参与的对外服务系统。我省还将建立各部门联动执法、协调合作机制。其中,推进公平竞争制度创新,明年年底前建立环境违法法人“黑名单”制度,严格环境保护执法;在2017年年底前,建立全省市场监管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推动跨部门市场监管信息互联互通。

   推广试点经验将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新动力

  “学习借鉴上海等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用开放倒逼改革,更加注重在体制、机制、管理和服务上的创新,是推动我省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是我省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的‘创新高地’。”省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陈石俊表示,推广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将为江西省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新的动力。

  同时,大力推广自贸试验区的投资管理制度、贸易监管制度、金融创新制度、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将有利于我省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通关便利化水平,有利于促进江西参与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全球高效配置,有利于推动我省在新一轮的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抢占发展先机,实现发展升级、绿色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