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广老建筑“绿色”改造

21.09.2016  09:38

  昨天,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通过制定相关政策、组织试点示范、开展节能检查、普及宣传教育等措施,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各项工作有序进展。

  我省明确,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全部执行更高水平的节能设计标准。据了解,2015年,全省新增节能建筑面积3750万平方米。部分有条件的市率先执行了更高的节能标准,南昌市早在2014年就开始在公共建筑中执行65%的节能标准。江西已建成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南昌大学等5所院校节约型示范校园的示范全部通过验收,共有420栋建筑实现了实时监测。

  “十三五”时期,我省将进一步落实绿色建筑强制措施,确保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等建筑,省会城市的保障房,机场、车站等大型公共建筑,以及纳入当地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的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规划和建设。

  我省将积极稳妥推进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工程,结合旧住房综合改造,在尊重建筑所有权人意愿前提下,开展“平改坡”、门窗、外遮阳等节能措施改造。王纪洪 吴丽霞 记者 吴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