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行公租房货币化补贴

23.03.2017  00:25

江西台记者万芳报道:
近日,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转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提出: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逐步转向租赁补贴为主。鼓励和支持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对象,通过市场租房居住,政府给予租赁补贴,推行公租房货币化补贴。
各地的租赁补贴范围和标准应根据当地经济、财力、市场和保障需求等因素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并对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