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进县乡农贸市场改造

25.07.2016  10:32

  从省财政厅获悉,为更好地推进全省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今年江西省级财政已安排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专项资金3500万元,将按照以奖代补方式对各地建设改造县乡农贸市场予以资金支持。

  据悉,今年江西省将在全省县(市)城区和部分国家级贫困县乡镇实施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建设改造后的农贸市场应达到《全省“十三五”期间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总体方案》提出的建设改造标准。

  此次安排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将按照各地农贸市场建设改造计划数量、资金配套、国家级贫困县数量和前期开展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情况等因素切块至各设区市和直管县(市),由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安排用于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

  示范性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采取竞争性选择方式产生。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资金额的50%。对县(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40万元,对乡镇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对县(市)城区示范性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150万元,对乡镇示范性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