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03.01.2017  19:32

  日前,我省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农村创新创业深入开展。

  《意见》提出,要以深化科技特派团富民强县工程为主抓手,通过建立3000人左右的各类科技特派员队伍、转化应用500项实用农业科技新成果、建设500个科技特派团服务基地、培育200家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打造100个农业农村领域的众创空间等措施,力争到2020年,全省科技特派员农业科技创新创业的投入、保障、激励和管理等机制基本健全,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意见》要求,要面向现代农业和农村发展需求,重点围绕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服务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现实需要,加强农科教联合攻关,形成产学研协同创新,提升科技项目的针对性和协同性,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要以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园核心区)和科技型农业企业为载体,打造农业农村领域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和农业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依托我省绿色生态农业资源优势,支持广大科技特派员对接服务家庭农场(农业经营大户)、各类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支持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农业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和涉农企业等,围绕农业全产业链开展服务,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鼓励科技特派员带技术带项目进驻贫困乡镇结对帮扶。积极引导科技特派员开发特色乡村旅游、生态休闲服务等示范产业。

  《意见》要求,要支持普通高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等事业单位对需要脱产开展农村科技公益服务的科技特派员,在5年时间内实行保留原单位工资福利、岗位、编制和优先晋升职务职称的政策,其工作业绩纳入科技人员考核体系;对深入农村脱产开展科技创业的,在5年时间期满后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择辞职创业或回原单位工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通过许可、转让、技术入股等方式支持科技特派员转化科技成果,开展农村科技创新创业,保障科技特派员取得合法收益。

  《意见》强调,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推动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具体实施方案,把科技特派员工作作为加强本地区科技工作的重要抓手,抓好督查落实。要积极营造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的良好环境,倡导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提升社会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认同感,激励更多的人员、企业和机构踊跃参与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