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

20.12.2013  15:23

  本报讯(记者张玉珍)12月19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和省环保厅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我省深入实施净空、净水、净土“三净”行动,大力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稳步推进环境综合治理,全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全省地表水I类至III类水质断面(点位)达标率将实现年初制订的达标率80.8%的目标;除南昌市以外我省其他10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南昌市执行空气环境质量新标准,截至12月17日共发布数据351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16天,优良率为61.5%,在全国74个执行新标准的城市中排名居于中上。

为净化空气,我省围绕PM2.5雾霾防控,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委托机动车环检机构99家,核发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216.8万个,淘汰机动车11万辆。同时,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在南昌市及其他10个设区市分别划定禁燃区。围绕水环境质量改善,我省投入以奖代补资金1.7亿元,申报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2个,促进了“五河”及东江源头环境保护。并针对性地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隐患排查和环境管理情况检查工作,保障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在推进环境综合治理中,环保部门强化源头控制,加强减排督查调度通报,并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据悉,今年,各级环保部门共出动检查25291人次,检查企业9336家,取缔关闭污染严重企业30家,停产整治57家,限期整改95家,对12家污染严重、环境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