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生态空间保护戴上“紧箍咒”

07.01.2016  12:32

  2015年12月16日至22日,《江西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区划》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征求意见稿》中,我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初步划定面积为5.63万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3.7%,范围基本涵盖全省禁止开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和敏感区等重要生态区域。作为江西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也凝聚了省政协和政协委员的智慧和力量。

  如何铸就江西生态品牌,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省政协履职建言的焦点。2015年省政协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开展了大量的调研、视察工作。省政协十一届十四次常委会议围绕“加强水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开展专题协商,提出了十个方面的对策措施,并以建议案的形式保送省委、省政府。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提案就有十余件。傅理学委员提交《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提出要加强生态文化建设,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强支撑体系建设,提高生态保护能力。卢英委员在提案《关于完善林业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中也提出,要完善生态补偿政策,解决资金来源不足问题;提高林农经济收益,解决林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创新经营模式,解决生态效益不佳的问题。

  委员的意见建议,契合了我省的发展实际,得到省领导的充分肯定,相关的意见建议被吸纳结合到具体工作中。省长鹿心社对省政协建议案作出批示,给予高度评价。郑为文副省长表示,“一定会认真吸收、消化省政协调研报告和各位政协委员、专家所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把水环境保护工作做的更好,助力江西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省环保厅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红线监管,指导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明确各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区域的地理位置、面积、边界坐标及保护目标,设立界碑界桩,在全省逐步建立生态空间保护红线责任制和问责制,纳入对各地工作的考核内容。此外,还将研究制定鼓励严格执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划定的各项政策措施,优先纳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在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建设项目中重点予以考虑。 (李德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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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