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盐业告别“独家销售”

12.01.2017  15:08

  1月10日,从省政府新闻办、省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取消食盐准运证,放开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这意味着我国盐业体制改革正式在江西落地,盐业从此告别“独家销售”,走进市场。

  按照省政府下发的《江西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我省将通过改革,实现盐业资源有效配置,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在2017年年底前,建立新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市场监管到位、竞争有序,形成符合我省盐业发展的管理体制。

  目前,我省已获得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5家,获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有122家。改革后,我省坚持批发专营制度,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同时,鼓励食盐生产与批发企业产销一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价格管理部门将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配合盐业主管机构采取措施,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特殊情况下可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

  我省允许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允许食盐批发企业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盐并开展跨区域经营,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范围内开展经营。同时,我省取消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准运证制度,取消对小工业盐及盐产品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政府负责工业盐的监督管理,严格防止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