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着力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24.09.2014  23:34

      近日,我厅正式批复江西理文造纸有限公司高档包装板纸项目(Ⅰ)、(Ⅱ)期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这是我厅批复的首个入河排污口设置项目,也是我省依法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取得的新突破。

      对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进行审批是《水法》、《水污染防治法》赋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水利部2005年颁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部长令,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审批和监督管理做了明确规定。由于技术力量、部门协调等多种因素,长期以来我省一直未全面开展这项工作。

      根据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要求,2013年我厅大幅度下放了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权限,同时按照把“该放的放到位,该管的管理好”的原则,着力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江西理文造纸有限公司高档包装板纸项目(Ⅰ)、(Ⅱ)期废污水排放方式与原水资源论证报告中明确的排放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按照法律要求需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我厅对此高度重视,厅领导及水资源处多次赴企业宣传、协调,得到了企业的支持,于今年年初启动论证工作。

      同时,按照我厅部署,部分市县今年也启动了此项工作,全省已有3个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为了规范和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我厅一方面委托省水文局对全省重要入河排污口进行调查、复核、登记,另一方面着手起草地方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上下共同努力努力进一步依法依规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有力保护全省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