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种苗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承接工作有序开展
16.06.2014 12:03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根据省政府要求我局近期下放了收购珍贵树木和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的审批权限, 同时承接一项从国家林业局下放的行政许可,新增3项,目前我局承担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主要林木良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省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变更)、林木种子检验员资质评定、权限内林木品种审定权限内采集或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林木天然种质资源审批等6项,还有一项行政审批事项与其他部门联合审批。
收购珍贵树木或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许可审批下放到设区市实施后,景德镇、萍乡、新余、宜春等4市承接,已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了政务公开信息、办事流程、设定办结时限,并纳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或市政府办证大厅,统一接受申请;赣州市准备承接,已上报到市政府,尚待公布;南昌、九江、鹰潭、上饶、吉安、抚州等6市拟定将该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到县,目前市政府正在征求意见中,不久将向社会公布。
对于我局保留的主要林木良种生产经营许可、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省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等3项行政审批事项,我局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结时限。如,主要林木良种生产经营许可的审批,对于延续办理的申请,我局减少了现场勘察环节,对于新办的申请,我局委托企业所在地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勘察,同时将办结时限由以前的10个工作日减少到7个工作日。对于新增3项行政审批事项,我局根据省法制办的要求,制作了政务公开信息、办事流程、设定办结时限,已上报厅法规处,将逐步并入网上审批系统,纳入厅办证大厅,实行窗口办理。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6.06.2014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