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积极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31.07.2015  12:19

  近日从省老龄委获悉,我省大力提供便捷的涉老法律援助、加强对老年人的司法保护等,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近两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及工作站点接待老年人来信来访、解答法律咨询近6万人次,办理各种涉老法律援助案件5500多件,受援老年人近6000人次,为老年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

  为给老年人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我省在所有县(市、区)均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村(居)委会都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系点,各地还依托老龄办、工会、妇联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891个,并将老年人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放宽2倍执行,降低了老年人法律服务门槛。同时,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范围,将老年人在人身财产权益方面受到损害的事项纳入其中。

  我省通过深化老年维权合议庭工作机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老年人涉诉案件,对没有独立经济来源、生活拮据的贫困老年人,依法减、缓、免老年当事人的诉讼费用;对涉及老年人家庭内部矛盾的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努力缓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做到案结事了,避免纠纷复发。据不完全统计,仅去年,我省调解结案的涉老案件有近千件,通过教育,使被执行人认识错误,自愿履行的占70%以上,办理涉及老年人的违法犯罪案件730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