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认真开展城市节水评价工作

14.02.2017  20:35

      近日,省住建厅印发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城市节水评价工作。
  一是充分认识开展城市节水工作的重要性。开展城市节水评价工作是规范城市节水,提高城市节水效率和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考核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重点工作之一,直接涉及全省及其各设区市水污染行动计划考核结果,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并列为近期重要工作。
  二是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各地城市节水主管部门要按照部颁标准,立即组织开展对标分析和自查,确定本市达到的城市节水评价等级。经自查达不到城市节水评价等级的设区市,要逐条梳理未达标项目,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三是明确任务要求。南昌、新余、萍乡、景德镇、赣州等市应在今年12月底前达标,其他设区市应在2018年前达标。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