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超额完成减贫年度目标

28.03.2017  09:04

  3月27日,从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获悉,我省脱贫攻坚首战之年开局良好,2016年完成76万人脱贫,全省贫困人口下降到113万,贫困发生率降至3.3%,比2015年底下降2.4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继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达到9110元,收入增长率达11%左右,减贫年度目标超额完成。

  我省围绕“十三五”全省脱贫目标和重点任务,把精准扶贫作为提高贫困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第一民生工程”,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的要求,坚持对症下药“补短板”,加强资源整合“抓落实”,强化督查考核“促长效”,精心谋划发展脱贫、保障脱贫和健康脱贫“三大攻坚战”。不断拓宽产业就业渠道,促进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大力发展产业扶贫,全年下达产业扶贫资金9.3亿元,切实打好脱贫攻坚年度战役。

  脱贫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去年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为月均270元(3240元/年),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月均290元(3480元/年)。医疗保障贫困人口个人自负费用比例预计将下降到10%左右,大大降低贫困群众支出性比例。

  积极推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15亿元、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1.3亿元,省级投入农田水利和环境整治等项目1.6亿元,投入县乡村道路、桥梁项目4.99亿元,切实加强了道路、水利、电力、商贸、文化广电和信息网络等建设,改善了贫困地区发展条件。

  全省合力攻坚氛围显著增强,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的局面,扎实开展了各级部门定点帮扶贫困村工作,在全省3792个单位、10656名干部进驻2900个贫困村开展帮扶工作,安排落实30万名结对帮扶责任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全省贫困村和所有行政村全部实现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全覆盖,贫困户实现了结对帮扶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