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03.01.2014  21:03

为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近日,省厅出台了《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的意见》。

意见》落实了信访工作逐级负责制度,明确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信访工作部门职责,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首办责任。推行网上受理信访事项,强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依法受理和办理信访事项,规范信访事项的提出、登记、告知、受理、办理、复查与复核、督办、立卷归档等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厅机关信访工作秩序,加强应急处置,市、县国土资源局接到发生来省非正常上访通知后,必须在1小时内(除去正常路途时间)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疏导劝返。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强化信访工作通报、约谈制度。对重大集体上访、越级重信重访、非正常上访、缠访闹访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采取“点对点,一对一”通报、约谈和暂停该地建设用地审批等措施,促进责任落实和“事要解决、案结事了”。

意见》的出台,将有助于推进国土资源来信来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