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采取了有力措施夯实基础、提供保障、强化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今年食品、药品抽验合格率分别达到97.62%、96.86%,比5年前分别增加近5个百分点,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2016年,国务院食安委对江西省食品考核的成绩为A,在全国并列第10位。
省委、省政府始终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民心工程和民生工程来抓。仅今年1月至8月,省领导就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出批示10次。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江西省食品安全工作行政责任追究办法》《江西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各级政府与下级政府每年签订责任书。省财政投入食品药品抽验经费从2013年的2600万元,增至2017年的1.85亿元。
我省率先在全国实施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五统一”,即统一机构名称,统一服装,统一执法主体、证件、文书、程序,统一案件管理系统,统一12315、12331和12365投诉举报平台,有效解决了基层“三局合一”后的现实难题,实现了1+1+1﹥3的效果。目前,全省累计投入6871万元(省财政配套1927万元),完成了龙南、瑞金等5个县级区域食品检测机构建设整合项目。今年初,在国家专项投入8867万元基础上,省财政配套4433万元,为每个县配备一台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车。举办县级政府分管领导、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培训班135期,培训2.12万人次,有力提升了监管能力。
我省深化“双安双创” (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引领。南昌、新余已列为全国第三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城市;赣州市自我加压,争创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新干县、永修县、南昌市新建区去年底被农业部命名为全国第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九江市柴桑区、莲花、大余、宜丰、玉山、永丰、南城和宜春市等7县(区)1市,今年被列为全国第二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单位。今年初,省政府出台了《江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力争打造3个国家级、4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30个省级、40个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
我省聚焦突出问题开展大整治、大抽验、大稽查。《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成为我省食品安全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从2017年5月1日起实施以来,配套的“四小”管理办法也相继出台,“四小”治理步入法制化轨道。2017年上半年,全省共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2588件。
严格监管促进了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我省新版药品GMP、GSP认证通过率居全国中上游,保健食品品种数量、药品零售分级管理、一次性医疗器械总产值居全国前列。2016年,全省医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1299.02亿元,与前三年相比分别增长13.2%、9.61%、6.28%,中成药、中药产业在全国分别排名第三、第四位。食品药品产业占全省经济总量的1/4以上,食品药品监管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