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例大气污染渎职案开审

11.12.2015  01:02

(江西广播网12月10日)昨天(12月9号),一起因大气污染造成生态资源受损的生态环境领域渎职案在永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江西首例因大气污染导致生态资源受损的渎职案件,为全省检察机关查办此类案件提供了先例。吉安台记者康美权报道:
 
犯罪嫌疑人陈武华从2001年到2014年担任永丰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并主持环境监察大队全面工作。期间,陈武华对永丰县藤田严坊煤矸砖厂等4个砖厂未按规定进行现场监察巡查,也未安排环境监察大队其他工作人员遵照规定到这4家砖厂进行现场监察巡查,就永丰县下达的对这4家砖厂的责令停办、补办环评审批手续行政处罚,未督促落实检查。永丰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聂永保:(出录音)基本上是属于放任的状态,还以罚代管,就是说发现不符合环保手续,他只是做罚款处理,对整改通知书基本上就是一纸空文,他不会抓落实。(止)
由于陈武华的失职,导致4家砖厂长时间违反法律规定排污,大量排放氟化物、硫化物超标的工业废气,致使有“全国十佳林场”称号的永丰县官山林场森林资源受损。永丰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旷佳静:(出录音)它这个砖厂的污染环境总的结果已经达到污染特别严重的情况了。(止)
经过4家具有资质的环保鉴定机构进行损害鉴定,最终确立林木受损面积1053亩,直接经济损失115万多元。
永丰县法院对此案将择日宣判。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詹镇南表示。(出录音)“首例大气污染渎职案件的查办具有司法实践‘样本意义’。司法机关通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环保执法问责,对督促环保监察部门作为、增强环保执法强制力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