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次企业年报工作顺利完成

10.07.2015  20:39

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施行以来,省工商局不断创新监管理念,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着力构建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信用约束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形成了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共治格局,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截止2015年6月30日,我省首次企业年度报告工作告一段落。全省共有19.9万户企业完成2013年度年报的报送、有24.9万户企业完成2014年度年报的报送,年报率分别为62.4%、62.5%  ,高于改革前2012年度企业年检率3.2%和3.3%。,为贯彻落实,督促企业及时、真实公示信息,下一步,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统一开展未年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工作,对2015年6月30日24点前未年报的企业,将一律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企业补报年报后可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此外,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在全省开展2013和2014年度企业年报抽查工作。从2015年6月30日前已经报送并公示2013和2014年度年报信息的企业中,按照不少于3%的比例随机抽取,作为检查对象。对其报送的年度报告、应公示的即时信息进行检查,发现其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其他违法情况,工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省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