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1099户低收入家庭喜圆住房梦

30.08.2014  11:38

8月29日,宜春中心城区2014年第一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摇号仪式在宜春大会堂举行,1229户符合条件的家庭参加了当天的摇号。通过现场摇号进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宜春中心城区又将有1099户符合条件的家庭入住廉租房。

1099套房源供符合条件的家庭选择

据了解,此次共有1099套房源可供符合条件的家庭选择。此次中心城区摇号的廉租住房房源来自怡兰花园23套、怡祥花园42套、怡欣花园(一期)73套、怡欣花园(二期)480套、东升花园481套。当日上午摇出低保和一人户申请的低收入家庭;下午摇出二人户以上申请的低收入家庭。摇到号码的1099户家庭9月9日到申报社区领取中签通知单,办理好入住手续就可以直接入住。

为体现透明、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场还邀请了公证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进行监督。经过几十轮的摇号,现场共产生了1099户中签家庭。房型一室一厅的有114套,其余的均为二室一厅。

今年将基本建成16691套保障性安居工程

为尽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的美好愿望,近年来,宜春市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头等大事来抓,以保障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求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据悉,宜春市今年将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39738套,包括公共租赁住房7721套(含廉租房1536套)、城市棚改22874套、工矿棚改1928套、林场棚改2432套、垦区棚改4783套。今年所有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将在8月底前全面开工。全市今年将基本建成16691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补贴的受益户数将达到2.25万户。

逾期未签订合同的将取消住房保障资格

另悉,本次摇号中签家庭中签后30日内到小区物业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将取消住房保障资格。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廉租住房。确需装修的,应当取得廉租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家庭对所租住廉租住房进行了户内装饰装修的,腾退时不予补偿。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保障资格收回廉租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廉租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廉租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廉租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廉租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廉租住房的;

(六)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等四种情形应当腾退廉租住房

承租人有租赁期满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廉租住房配租条件的;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这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廉租住房。(郜凯 记者余佩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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