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租房分配摇号 5910户家庭将圆住房梦

01.10.2015  09:20

  9月29日,我市在南昌电视台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分配配租资格摇号活动,各区将根据《2014年度南昌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在10月27日前陆续完成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分配,并且仍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邀请市司法公正部门对摇号软件、设备进行检查,对现场摇号进行监督和公正,确保做到“仪式简洁、程序规范”。

  随着201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的全面展开,中心城区(开发区、新区)受理申请家庭26846户。核查以后,各区住房保障部门目前已认定具备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24218户。该批申请家庭已进入市级公示、备案阶段。

  民生工作的每一个细节,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为能把这一好事做好、实事做实,最大限度地解决保障困难群体的居住问题,201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对符合各项申请条件且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该基数的1倍的家庭,将予以优先保障,兑现了“发展成果反哺民生”的庄严承诺。

  5910户家庭将圆住房梦 

  惟其安居才能乐业,惟有安居方可安民。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市想尽一切办法做到让百姓满意。目前各区正在开展的201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房源,均为2012年底前开工建设、尚未分配的房源,共有5910套。房源分布在除东湖区以外的其他各城区(开发区、新区)。

  按照《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这其中的第一优先顺序家庭、第二优先顺序家庭和被征收家庭共3842户将自动获得配租资格。也就是说,本次可供配租的5910套住房中还剩下2068套住房面向20376户其他符合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进行分配。摇号活动结束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将根据各区(开发区、新区)中签情况,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调剂房源;然后,由各区(开发区、新区)通过摇号方式实现“人-房”对应,完成住房分配工作。最终将有5910户家庭圆自己的住房梦。

  今年将继续提供换房服务 

  “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是我市解决低收入困难家庭生活问题的宗旨和决心。参加了此次分配的未中签家庭,可继续参加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如住房、收入、家庭成员等情况未发生变化,做出书面承诺后,无需重新提交申请资料;如住房、收入、家庭成员等情况发生变化,需重新提交申请资料。未中签的人均年收入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以下的家庭,可以领取租赁补贴,领取补贴时间从2015年11月1日起计算。

  住房保障部门还将延续以往的好做法,提供换房服务。在分配工作结束后,保障性住房中签家庭之间可以按照“政府搭建平台、群众自找对象、无偿自愿调换”的原则,换房范围不再限制行政区域和分配时间,在由互换双方共同向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登记,经市住房保障部门同意后调换住房后,每户中签家庭可调换一次。如发现违反调换原则的行为,取消互换双方的承租资格,2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另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中签家庭如果主动放弃配租资格或承租中签房源的,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骗取低保、特困人员待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即使已经分配到了具体房源,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也将由所在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回。(记者 陈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