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相关配套实施细则解读(二)

26.03.2014  13:29

全方位保障转户农民合法权益

  昨日,市计生委、市人社局、市卫生局详细解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相关配套实施细则,为转户农民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帮助。公众对《细则》如有不解,可拨打相关电话咨询:市计生委政策法规处83883562,市人社局社保处86613572,市人社局医保处 83986857、83987151,市卫生局基层卫生处83986748,市人社局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87697767。

   市计生委:

  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权益保障政策

  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权益保障政策实施细则主要解答了“如何确保农业户籍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的问题。市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处长郭如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关“农民”和生育过渡期的认定将是《细则》中公众关注的焦点。

  记者:生育政策过渡期是指哪一个时段?过渡期内享受什么政策?

  郭如:双方均为农民,转为城镇户籍的,自转成城镇户籍之日起,三年内按农民政策对待。也就是说,如果其第一胎生了女孩,依法办理《再生一胎生育证》。对转户农民在土(林)地承包期内继续从事农业生产,未享受城镇养老保险的转户居民,参照现有农民的生育政策执行直至承包期止。

  记者:细则中的“农民”一词如何认定?

  郭如:“农民”应同时具备“一直是农业户籍;家在农村;常年从事农业生产(外出打工可视为)”等三个条件。原为农业户籍、家在农村,退伍、复员军人和应届毕业学生回乡务农的,可界定为“农民”。

  记者:转户农民可获得哪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郭如:免费提供的技术服务范围包括:一般避孕药具、环孕检、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手术、人工终止妊娠手术。

  同时,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农村夫妇;夫妇至少一方为农业人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夫妇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上述三类目标人群可享受免费孕期优生健康检查。另外,农民、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工商户的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由其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结算,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支付。

   市人社局:

  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

  据市人社局社保处处长刘洪介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转户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及相应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适用《细则》。

  市民张运:听说转户农民可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能否具体解释一下?

  刘洪:转户农民在用人单位稳定就业的,随同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户农民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向户口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参保,并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我市确定的灵活就业人员六档缴费基数中,选择相应的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参保缴费,其中8%划入其个人账户。

  市民赵群:转户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可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哪些待遇?

  刘洪:转户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申请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

  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延、可转、可退。可延是指参保转户农民可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延续缴费至满15年,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可转是指转户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不选择延长缴费至满15年的,可以申请将其原参加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条件时享受城乡基本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可退是指转户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不延续缴费至15年也不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参保人书面申请并确认后,可申请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并终止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市民王爽:我和妻子都是转户农民,并同时参加了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何顺畅地实现转移衔接?如何办理申请?

  刘洪:同时参加两种制度养老保险的转户农民,在达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计算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达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同时参加两种养老保险的转户农民,办理转移衔接时,对于同一缴费年度内有重复缴费时段的,将重复缴费时段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保留城镇职工的个人账户和缴费年限。

  转户农民需要办理制度间转移衔接,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申请;转入城乡基本居民养老保险的,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

   市人社局:

  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制度

  为保证我市行政区域内转户农民享受相应医疗保障待遇,市人社局制定了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细则。“细则中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处长成林刚说。

  记者:转户农民转户后怎么参保?

  成林刚:转户农民转户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至于转户农民转户后未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在户口所在县区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转户前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继续享受原医疗待遇,期满后再转居民医保;转户前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含自2010年起有中断参合的),补缴自2010年起未参合年度的参保费用后,才能参加居民医保。

  记者:转户农民如何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成林刚:年满16周岁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转户农民,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每年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8%的比例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按照5%的比例缴纳单建统筹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参加单建统筹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不划个人账户,享受基本医疗统筹待遇。参保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不足年限的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的比例一次性补足),退休后个人不再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记者:转户农民原参加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如何办理手续?转户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如何办理手续?

  成林刚:转户农民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县区医保局申请参保(低保居民、重点优抚对象和失业的十四类参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转户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至市、县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记者:参加过新农合的转户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合年限可以作为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么?

  成林刚:原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转户农民,其参合年限可按南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历年使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5%的比例补缴医疗保险费后,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补缴期间不划个人账户资金,不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

   市卫生局: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机制

  “全市所有转户农民及办理了居住证的居民均可免费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昨日,市卫生局基层卫生处处长潘景屏就《细则》中公众关心的问题一一作答。

  市民刘义文:农民转户后可享受哪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潘景屏:我市转户农民在转户后可免费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其内容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1类43个项目。

  市民凌菊花:转户农民到什么服务机构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潘景屏:转户农民可在我市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享受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前,全市共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61所,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所,社区卫生服务站111所,已基本覆盖全部城区,形成了“15分钟就医圈”。今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根据城市人口发展目标逐步增加、调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源,以确保转户农民可以公平、快捷、免费的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市民钱小贵:转户农民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办理何种手续?

  潘景屏:转户农民只需要持转户后的身份证到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即可在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健康档案,并享受其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如转户农民在转户前已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健康档案的,可向转户后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身份证信息,由其向原建档机构提出申请,将健康档案信息转至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管理,享受其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市人社局:

  建立健全就业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为就业困难的转户农民提供就业保障,市人社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昨日,市人社局就业处处长李更生结合细则为公众答疑。

  市民吴永利:我属于“4050”人员,请问我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怎么办理?补贴的缴费基数怎么计算?

  李更生:在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了失业登记的转户农民就业困难人员(包括“4050”人员、当年低保人员、残疾人)从事灵活就业,可到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补贴的缴费基数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中:养老保险补贴12%,医疗保险补贴3%,失业保险补贴1%。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补贴至退休。

  市民陈喜而:我是个转户农民,准备创业,请问申请贴息贷款有什么要求?

  李更生:转户农民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有创业项目,稳定的经营场所,从事商业经营或种养殖业生产(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具备担保条件的,可向创业项目所在地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申请不超过10万元贴息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可续贷一次。(记者 万晓霞)

6月29日停电公告
  6月29日6:00--10:00110kV广南中国南昌
6月27日停电公告
  5:00--12:00110kV青山湖变洪都中中国南昌
关于2018年5月我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通报抄告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国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