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下跌维权应该有度

28.02.2014  14:10

浙江杭州两楼盘接连大幅度降价。2月23日下午,记者在杭州天鸿香榭里看到了许多老业主在维权,高喊“退房”,沙盘被砸,现场一片混乱(2月26日《大河报》)。

楼市向何处去?众说纷纭。但即使是最乐观者,也无法否认一个最基本的道理:是泡沫就总有被戳破的一天。而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是:房地产去泡沫化已如多米诺骨牌一样在多个城市引发连锁反应。现在亟待直面的是,面对去泡沫化即降价,业主做好心理准备了吗?在楼市降价不以意志为转移地发生,并且越来越多发生的时候,必将有更多业主面临房子贬值的问题。

有舆论问,退房是维权吗?其实,与其这样问不如问一声,业主真的有权可维吗?无论是于情于理于法,房价跌了就反悔,就维权,其实是不懂何为权益。老业主因为降价而维权,维护的不过是价格不下跌的权利。但天下有只涨不跌的东西吗?更何况,这种权利从法理上讲根本是说不通的。

权益须合法,法律才保护。在市场经济中,商品价格的涨跌是正常情况,没有商品是只涨不跌,或者只跌不涨。萝卜青菜如此,黄金珠宝如此,债券股票如此,房子焉能例外。在股市中,有哪个股民会因套牢而去维权要求退股?股市有警言:炒股有风险,入市须谨慎。楼市也有涨跌,盈亏亦须自负——买房自住也罢,买房投资也罢,须把这话记牢了。买房所费不菲,心理上对房价缩水难以接受,这可以理解,但为此就做“房闹”,则是无理取闹。

而名曰“维权”,其实倒是侵权,是对合同法律效力的漠视,损害了市场秩序,践踏了契约精神。(奚旭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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