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房备案未满一年 小升初不能参加排序

13.03.2015  11:40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来临,为了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倾听消费者的心声,3月12日下午3时至4时,南昌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邓云生携义务教育工作处、普通高中教育处、计划财务处、监察室等处室主要负责人接听市民热线,与读者零距离沟通、解答和受理相关问题。在短短一小时内,接听了50余个热线电话并进行回复。

  记者在整理来电内容时发现,其中针对南昌市日前出台的择校新政而打进的咨询电话就有40余个。针对这些问题,教育局相关负责人都作出了详尽的回复。

  南昌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接听市民热线。

   小孩入学优先“跟父母房产走

  市民余女士:我和我老公的户口都是挂在我父亲的房产上,小孩的户口也跟大人在一起,他是否能按他外公的房产所在的地段入学?

  答复:适龄儿童的父母与其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共有房产,若孩子父母在城区无自有房产,该房产可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若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城区另有房产,则以父母的房产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

  市民杨先生:我户口在吉安,小孩户口挂在外公外婆名下,在东湖区。我和老婆在青山湖买了一套房,有房产证,但未装修入住。请问这种情况,小孩该去哪上学?

  答复:小孩会被划分到青山湖区附近的学校读书,因为父母的房产在青山湖区。东湖区的房产是外公外婆的名下,所以不能就近入学。

   一套房产3年内“只管一个家庭

  市民胡先生:我今年2月买了一套学区房,但是该套房产2014年有小孩已经使用过,请问我小孩今年还能不能就读学区内学校。

  答复:可以。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房产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年3月31日)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依据,是指从2015年4月1日开始计算。

  市民张女士:我是去年买的二手学区房,原房主的儿子现在还在读初一,请问是否会影响我孩子的入学?

  答复:严禁非政策性择校的规定从今年开始施行,你去年买的房不会影响孩子的入学,但如果你把房子转出去,别人就会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