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立即支付购房款构成违约? 鸿基房产被指未尽义务

12.02.2014  06:15

  今视网2月11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房子还没交接完毕,被要求立即支付购房款给卖方。如果不按照卖方的意思办,中介告诫我将承担违约金!”11日,南昌市民谢先生向记者投诉鸿基房产中介,称其未尽到维护买卖双方的权益的义务。


谢先生提供的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

  谢先生告诉记者,今年2月6日,他在鸿基房产中介(江大南路店)选中了一套位于北京东路洪钢宿舍的房子,并签下了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令谢先生不解的是,合同刚签完,卖方就开始催促其付款。但谢先生却认为,妥当起见,需等到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再行支付房款可避免出现纠纷。

  据此,谢先生提出以资金托管的方式来交易,却遭到卖方拒绝。“其间,中介告诫我,如果不按照卖方的意思办,或将构成违约并承担违约金!”谢先生气愤地说,中介并没有尽到维护买卖双方的义务。


鸿基房产交易中心。

  对此,记者到位于八一广场附近的鸿基房产交易中心。得知记者来意后,该房产签约邬经理立即与买方进行了沟通,对方同意将交易资金托管在鸿基房产中介,以保证交易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