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祖名一审罪名成立 获刑6个月罚金2000元

09.01.2015  16:33

房祖名吸毒案开审

    北京市东城法院今日上午9时30分,将在东城法院(北区)第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祖明(别名: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一案。 点击进入直播》》

    2014年8月14日,房祖名、柯震东因涉嫌吸毒被抓,警方在房祖名住所内搜到100多克大麻,二人对吸食毒品大麻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拘。房祖名交代称,自己吸食大麻的历史已经有8年之久,首次吸毒地点在荷兰。

    2014年9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以陈祖明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经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于9月17日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陈祖明批准逮捕。

    2014年12月22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对陈祖明依法提起公诉。

    根据我国《刑法》第354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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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祖名一审罪名成立 获刑6个月罚金2000元

  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该院9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祖明(别名: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一案。经审理后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陈祖明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